第十一届梅沙杯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周末赛北京奥帆站

- 比赛时间:2025-04-19 ~ 2025-04-20
- 报名时间:2025-03-29 ~ 2025-04-10
- 比赛地点:
- 详细地址:北京顺义奥帆水上运动中心
- 报名费用:500-1000/人
第十一届梅沙杯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周末赛北京奥帆站
竞赛通知
主办单位: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奥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赛事时间:4.19-4.20
赛事地点:北京顺义奥帆水上运动中心
一、参赛资格
(一)参赛报名须通过中帆协会员单位(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进行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参赛选手须为中帆协个人会员或在中帆协注册的境外人员,报名时提交注册ID号。
(三)接受外籍选手报名,外籍选手报名须符合以上要求规定。
(四)未注册的或注册过期的参赛单位和参赛选手须登陆中帆协官方网站完成注册或延期:http://chinasailing.org.cn/member。非中国公民参赛选手选择会员注册——境外人员注册通道进行注册登记。注册后台技术支持:陈鹏 15071238912。
二、比赛项目及年龄
所有项目参赛选手须在200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间出生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组别及年龄:
- TOPPER 5.3男子组 (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TOPPER 5.3女子组 (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竞赛办法
- 比赛执行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2025-2028中所定义的规则。
- 场地赛采用帆船竞赛规则中附录A低分计分法。
- 【SP】所有参赛选手在官方日程安排的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必须进行上下水签到并在教练看护下水或进行水上训练、比赛,否则将被给予一定分数惩罚。
- 各级别比赛设场地赛,竞赛委员会将根据场地地形条件及周边环境合理布置场地。
- 具体以实际发出的航行细则为准。
四、参赛器材
(一)所有参赛器材均须符合世界帆联最新级别规则。
(二)组委会提供的器材租赁不是强制的。
(三)【SP】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必须自备动力艇。动力艇驾驶人员需将保险绳连接在个人身体部位上。参赛队伍必须在动力艇的明显位置展示本队名称。
(四)【SP】参赛队伍必须配有对讲机并按大会要求的频道进行使用。
五、参赛费用
1.报名费
4月5日前及当日报名,报名费每人 500元;4月5日-4月10日报名,报名费每人 1000元;4月10日(含10日)以后退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2.器材租赁费
器材租赁:组委会提供器材租赁服务,各选手可自行选择是否租赁,租赁器材将进行抽签分配,Topper船型租赁费用1200元/套(含帆),1000元/套 (不含帆) 。每套器材押金为 2000 元。若归还时器材无损坏,则押金退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 食宿交通自理。
六、报名联系人:小斐老师15001180580,微信号:Bsc15001189580
报名链接:xurl.cc/n2PClQ
七、奖励
- 各组别前三名获得奖杯、奖牌及成绩证书,四到八名获得奖牌及成绩证书。
- 组别参赛选手不足十人的,奖励按照参赛人数减二发放。
- 所有至少完成一轮起航的赛船可获得完赛证明并可参与小水手积分排行榜积分。
- 外籍参赛选手可获赛事大排名成绩,并可凭借成绩获得竞赛奖励,但不能凭借成绩被授予帆船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亦不能参加小水手积分排行榜排行。
- 其他奖项如有,则另行通知。
八、日程安排
4月 19日 报到日&竞赛日
9:00-10:30报到注册、 确认保险、自愿参赛声明(附件2)、器材抽签
10:30-10:50赛前技术会
11:20 第一轮预告信号
4月20日:竞赛日
9:30 技术会
10:00 预告信号
15: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16:00 颁奖及闭幕式
注:具体以航行细则为准
九、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在领队教练会议前发出。
十、权利和义务
(一)中帆协有权无偿使用参赛单位及个人的名称、姓名、视频、图片等资料用于赛事宣传。各参赛单位和参赛者须予以配合。
(二)参赛选手清楚知悉赛事将产生大量涉及选手肖像权、姓名权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美术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报名参赛即视为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或者组织方和合作方对上述作品永久免费使用,并确认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赛事主办方所有。所有参赛者均承诺放弃其与赛事有关的肖像权、姓名权、著作权、报酬等权利,因此,参赛者不得针对赛事主办或者组织方和合作方使用其肖像而索取任何权益。只有组委会或者赛事组织方有权将肖像、姓名使用权转移给媒体,且这种转移必须是合规合法。
(三)各赛事参与者,包括不限于参赛单位、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家长、教练、裁判、后援人员等须遵守世界帆联纪律守则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赛风赛纪管理的制度和精神,加强自律,共同维护公平、公正、安全、健康的赛场秩序。
十一、广告
所有参与赛事的相关组织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主办方、承办方等单位,以及参赛队、参赛人员(裁判、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等),均须根据本赛事有关商务管理及相应级别规则要求执行。
十二、免责声明
(一)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器材和其他财产损失,免除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参赛队等单位,以及参赛者(包括不限于裁判、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家长等)的责任,请在报到时填写并提交自愿参赛声明(附件)。
(二)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参赛队等单位,以及参赛者(包括不限于裁判、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家长等)须承担因其自身原因(缺失、疏忽或错误)所造成的风险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比赛中发生的人员伤害,器材及其他财产损坏和丢失负责。
(三)不满18岁的参赛选手,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律承认的人员)须书面授权参赛选手所属参赛队领队为其法定代理人,全权处理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关于参赛、退赛、抗议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部事务。选手队报名参赛,即视为该队领队、运动员和运动员法定监护人知晓并接受本赛事规程、规定以及正式通知的全部内容。
十三、保险
参赛人员应自行购买所需保险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全部损害。选手应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报到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十四、【DP】行为准则
所有参赛人员均应遵守主办单位和承办方的规定和酒店的规定,并始终保持良好行为举止。无论在岸上还是在海上,无论是否对设施造成任何损坏,任何时候的不良行为都可能受到抗议委员会的调查,抗议委员会可召开听证会并在适当的时候施加扣分,最高可判罚DNE。
十五、监督及奖惩机制
中帆协有权对违反赛风赛纪、体育道德及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的组委会、参赛单位、运动员、家长等相关集体和个人进行警告、处罚和追加处罚。
十六、未尽事宜,见补充通知。
十七、本通知解释权归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中帆协联系人:韩晶婷 17600430186
承办单位负责人:邢学倩 18610657707
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自愿参赛声明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第十一届梅沙杯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_______站比赛并声明如下:
一、本人服从主办方安排,遵守各项规定。
二、本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本次活动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认识,保证本人身体健康,不存在任何隐性疾病,适合参加帆船运动,本人体质和技能能够承受参加本次活动的要求。
三、本人同意中帆协或活动相关方在与活动相关的前提下使用本人的名字、照片、录像等,并承认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新闻宣传报道。
四、在本次活动中,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事由引起的损害或事故、因本人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害或事故、因本人不服从安排而造成的损害或事故,所可能造成的风险完全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活动中如本人因服用、误服兴奋剂或含有违禁物质的药品、食品等,将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后果。
参赛人员签名:
参赛人员监护人意见:是否同意参赛人员签署的此声明(同意/不同意)
参赛人员监护人与参赛人员关系:
参赛人员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