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长三角青少年帆船俱乐部春季赛
- 比赛时间:2021-05-02 ~ 2021-05-05
- 报名时间:2021-04-01 ~ 2021-04-10
- 比赛地点:上海市
- 详细地址:上海淀山湖美帆游艇俱乐部
- 报名费用: ¥500/人
2021长三角青少年帆船俱乐部春季赛
赛事时间:2021年5月2日-5月5日
赛事地点: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淀山湖)
主办单位:上海市船艇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金泽镇文体中心
指导单位:上海市体育总会
运作单位:上海美帆体育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1、参赛资格
1.1 参赛单位可为学校、俱乐部。
1.2参赛者须为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注册的个人会员,其所在注册俱乐部须为中帆协会员俱乐部。
1.3参赛者须有有足够的稳向板帆船竞赛经验。
2、竞赛级别与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场地赛
比赛设以下项目:
OP竞赛级别:
OP A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OP B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OP C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Topper 5.3竞赛级别:
TOPPERA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TOPPERB组:(2008年1月1日至20010年12月31日出生)
激光4.7级:公开组
注:参加激光4.7级的选手须自带器材
3、竞赛规则
3.1本赛事将执行国际帆船竞赛规则2021-2024(RRS)中所定义的规则;
3.2各组别不足2个单位5条船不成立比赛;
3.3所有参赛者在官方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必须身着符合标准要求的救生衣;
3.4各成员国家/地区管理机构的规定不适用本次比赛。
4、计分方法
4.1场地赛采用帆船竞赛规则中附录A低分计分法;
4.2各级别至少完成1轮比赛方能构成赛事;
4.3当比赛完成少于(含)5轮时,按所有轮次总成绩计分;
4.4当比赛完成6至9轮时,扣除一轮最差成绩后计算其余轮次成绩之和;
4.5 上述计分方法最终以航行细则为准。
5、广告
5.1执行国际帆联规章第20条广告规定,赛事组委会可能会要求在比赛船体和桅杆上展示赛事赞助商的广告。
5.2各参赛队在比赛船只上投放的船队广告必须取得赛事组委会的同意。
5.3组委会有权拒绝与赛事赞助商相冲突的参赛队广告。
6、报名
6.1各俱乐部参赛队员请于2021年4月10日前和组委会进行报名,同时缴纳相关费用。
注:
a、报名表请参见本规程最末端。
b、“相关费用”明细请见规程7.1。
6.2 晚于规定时间报名的运动员,组委会保留不接受其报名要求的权利(视器材租赁情况定)。
7、费用和住宿
7.1 4月10日前报名的报名费每人500元;
7.2 4月11日-4月15日报名的,若赛区接待能力和器材条件允许,可接受延迟报名,报名费每人1000元;报名截止日期4月15日。
注:报名截止日后退出比赛者,报名费不退。
7.3 器材租金:Topper5.3级(20条)租金1200元/套,押金2000元/套,OP级(50条)租金500元/套;押金1000元/套。赛后器材无损伤将退还器材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4组委会将提供就近协议酒店供各参赛队入住参考,住宿费用及编外人员费用自理。
中石化会议中心:协议价 550 标间含早 朱经理 13621958989
东方绿舟宾馆:协议价520 标间含早 夏经理 13917189606
8、租赁器材
8.1本次比赛器材由组委会推荐租赁商统一提供。自带器材必须经过丈量后方能参加比赛。
8.2 比赛期间更换器材,须向竞赛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将损坏的器材和要更换的新器材经过丈量检查后,报仲裁委员会给予最后裁定。
8.3 租赁器材为全套装备,含桅杆、帆、滑轮、缭绳、船架等。
9、日程安排(详情请参见稍后补充通知)
日期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5月2日 |
报道 |
13:30 |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 |
5月3日 |
开幕式 |
10:00 |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 |
比赛 |
11:00—16:00 |
淀山湖 |
|
5月4日 |
比赛 |
9:00—16:00 |
淀山湖 |
5月5日 |
比赛日 |
9:00—14:00 |
淀山湖 |
颁奖 |
15:00 |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 |
注:赛事日程安排根据当天风力情况调整
10、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请于报到时领取。
11、航线
竞赛官在比赛开始前说明比赛航线,具体查看航行细则。
12、惩罚机制
组委会可能会基于国际帆联的惩罚机制进行一些修改。具体惩罚机制见航行细则。
13、安全规定
所有参赛选手须自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救生衣,选手在水上期间必须始终穿着救生衣。
14、辅助船
14.1 只有注册为赛事安全艇的辅助船才允许进入竞赛场地。
14.2 辅助船的标识为“RESCUE(救援)”,需与参赛船只保持距离,除非该船为组委会提供的裁判船。
15、名次和奖励
15.1奖励明细请见稍后补充通知。
16、免责声明与保险
16.1选手自行决定参赛,参赛选手须自己承担参赛的风险和责任。组委会不对赛前、赛中和赛后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器材损坏和丢失负责。选手报名参赛,即视为其监护人知晓并接受赛事规程及赛事相关规定。
16.2选手应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报到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6.3 是否参加比赛和是否继续比赛是每个参赛运动员的责任。
17、防疫要求
17.1 所有参赛人员14天内不得经过或滞留中高风险地区的记录,且没有接触 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并按要求提供正规机构出具的赛前7天核酸检测 报告及赛前14天行踪信息(绿码);
17.2参赛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除水上竞赛时,应自觉佩戴口罩,并 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及其他一切必要防疫措施;
17.3 现场设置测温设备,对赛事活动参与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 状,处于隔离期等可疑人员不得入场,体温超过37.3 度或发现有发热、感冒、 咳嗽等人员禁止入场;
17.4 赛事活动工作人员、参赛人员进出赛场必须进行健康码核验,无健康码 或健康码存疑的不得入场;
17.5 现场配备免洗消毒液,供参赛队员对比赛使用的器材进行消毒;
17.6 工作人员和参赛队员实行实名登记,请各队负责人务必详细掌握参赛人员身份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17.7 所有参赛相关人员竞赛期间必须签署参赛安全承诺书,自觉遵守组委会的规定,比赛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就餐,否则后果自负;
17.8赛事举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参赛运动员、 船队本着自愿原则报名参赛。若赛事出现调整、推迟或取消,组委会将在扣除已发生成本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退还报名费等
18、其他信息
18.1 赛事信息咨询:
联系人:刘江鹏
联系电话:18321781865
email:liujiangpeng@syclub.net
18.2 汇款信息
名称: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账号:439059226618
19、未尽事宜,请见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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